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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一家人为拆迁款,半个月内结婚、离婚23次,甚至女婿娶了岳母,你怎么看?
谢邀!当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,除了吃惊就是不可思议,这种离婚结婚直接让人觉得想不通,这一家人的乱套是无与伦比,半月之内一家人结婚、离婚达23次,意味着一周时间一家人结婚离婚的频率达到了10次以上,这明显就是不正常的情况,而究其内在原因,这么频发的离婚结婚到底是有原因的。
该事件发生在浙江丽水城中村,一家人都是亲戚直接展开了离婚结婚的事,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,再和嫂子妹妹结婚离婚,和亲家母结婚,这关系直接乱的离谱,都有些梳理不清楚,为什么说要这样做呢?
看似合法,原来这就是为了骗拆迁补偿,因为飞机场角拆迁有规定,属于这个地方户口的,每个人可以得到40平米的拆迁补偿安置面积,所以这家人就看中了这里面的空隙,先后利用假结婚离婚将本不属于这个地方的几人户口顺利签了进来。
随后当地拆迁指挥部报警,警方随即将该涉案11名人员全部采取了强制措施,其中石某、潘某父子等四人被刑事拘留,其他涉案7名人员取保候审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。
为了得到拆迁补偿,投机取巧,触碰法律的底线,一家人更是利用拆迁规定的政策,打起了坏主意,不惜触碰法律,看似结婚离婚手续合法,可是这么平繁的离婚结婚又怎么能合法,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触碰了法律就要为此接受法律的惩罚。
为了利益已经丧失了基本的理智,也丧失了做人的人性,道德沦丧,触碰法律的底线,这么明显的小儿科行为,怎么可能逃过法网的追究呢,现在好了,得不偿失,咎由自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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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本是《婚姻法》赋予公民的婚姻自由的权利;而征地补偿安置,是为了不影响被征收人的现有生活水平对其的补偿,却被有些人拿来钻法律的空子,牟取不正当利益,不可不说是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悲哀。
其实,“假结婚离婚骗取拆迁款”并非新鲜事。
据财新网报道,2017年处,杭州转塘街道联合公安部门对历年拆迁安置信息利用大数据进行“回头看”,比对时发现一对夫妻婚姻状况异常,他们离婚后与一对安徽夫妻分别结婚再离婚,通过增加回迁安置人口额外获得116万元安置补偿,并给了对方10万元好处费。当年7月,4人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。与此同时,西湖区公安分局统一行动,在转塘街道抓获涉嫌以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面积为目的、采取“假结婚”“假离婚”等方式进行诈骗的嫌疑人共30名。其中,刑事拘留17人,取保候审8人,训诫5人。
无独有偶,湖南娄底一对母子通过与他人假离婚结婚,额外领取了4人份的安置补偿款54万元。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判决书显示,虽然他们已退款37.6万余元,但2019年8月,湖南娄底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,认定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征地拆迁款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儿子谢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5万元;母亲邹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万元。
涉案当事人希望通过“假结婚”获得更多的安置补偿,获得了他们本来不应该获得的财物,即构成诈骗罪的第一要素,具备主观非法占有目的。他们积极实施了离婚、再婚行为,来骗取政府财产,具备了诈骗罪中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“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”的诈骗行为的条件;该行为导致政府陷入错误认识,并由此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,当事人获得更多安置面积和过渡费,房屋价值一般数额较大甚至巨大,满足构成诈骗罪的条件。
因此,京平律师在这里提醒广大被拆迁人,征地拆迁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,但前提是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。被拆迁人切不可为了一时利益,违反法律法规,获取不当补偿,免得将来追悔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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